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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带着我再婚了,继母的儿子判给前夫不和我们生活,父亲和继母名下各有一处房产,父亲去世后他的遗产怎样分割?

继承 2018-09-15 1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的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是双方均分。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您好!可参考案例:甲再婚后与丙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甲的名下,但是属于甲与丙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甲死亡,甲的房产若是拍卖,一半的价款是甲自己的,对这部分价款,甲的子女、丙都有权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如果有遗嘱,指定了遗产执行人的,由指定的执行人进行分割;没有指定执行人的,由遗嘱指定继承人之间协商分割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所有继承人可以推选遗产执行人,或者共同进行遗产分割3,多个继承人按份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经三分之二共有人同意,可以对房产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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