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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8月5号接转一个饭店,当时签合同是房租付一押三,转租方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可一个月过去了,执照,证件仍不能给我提供,我现在也停业了,我能否终止合同,要回我的押金呢?他9月5号叫我交房租我没有给他,他是否有权收回房子,我们签的合同法人代表没有在场,合同是否合法呢?谢谢!

合同纠纷 2018-09-17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一个是房产证明,一个就是租赁合同,没有租赁合同就无法说明使用权归属,这两个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到工商所办理,而是要到区工商办理。工商所只是对办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最后批准发照要由工商局进行。  办照程序:
    1、确定场地(营业地址);
    2、筹集资金(注册资金);3 、到工商局填写注册申请;
    4、验资(到工商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5、领取执照;
    6、凭执照刻公章;
    7、凭执照和公章办理银行帐号;
    8、凭执照申请税务登记。实际上到第5步,即领取执照后就可以开业了。需要的费用主要是办照和验资的手续费。
  • 你好,转租出去后押金找谁要首先应该看合同有无相关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跟房东、第三方协商,看押金如何退还。

    房屋转租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租的期限不成超过出租人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

    第二,如果出租人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禁止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

    第三,转租房屋租金的数额,给付方式,以及给付时间。

    第四,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是需要支付保证金等。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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