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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爷和老舅一起在农村老宅居住,老宅户主是姥爷,姥爷过世后未变更户主。几年后老舅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几年后老舅再婚并育有一子,又在宅基地上新盖房子。现老宅要拆迁,若分套新房,请问老舅现配偶有权分得财产吗?若宅基地上新盖房子她没出任何钱,拆迁分新房后,两人再离婚,女方有权分得财产吗?以防分新房后两人离婚,现在可否公证表明“两人若离婚,财产归子女所有”,合法吗?女方不挣钱只花钱还不照顾子女,她权得房产吗?老宅拆迁老舅他们姊妹是否有权分得拆迁所得房产?

拆迁补偿 2018-09-17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的,则可以要求法院就公共房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所以法院通常会结合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中心,作出判决。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您好! 第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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