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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加班费的付款是以标准工资为数量明确的,那麼除开劳动合同书上承诺的薪水能够 做为标准工资外,企业里边自主制订的一个人的薪水中包括“标准工资”+“岗位补贴”+“专业技能补贴”这些,企业是不是能够 以“标准工资”做为加班费测算的数量呢?有没有有关的法律规定呢?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加班费的付款是以标准工资为数量明确的,那麼除开劳动合同书上承诺的薪水能够 做为标准工资外,企业里边自主制订的一个人的薪水中包括“标准工资”+“岗位补贴”+“专业技能补贴”这些,企

劳动纠纷 2020-10-30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否则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法律效力。
  • 根据按照您的描述,您的问题属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问题,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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