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93年进入一外企,96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部门经理。现企业精简人员,因我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三倍,企业要按社平三倍标准支付我12个月经济补偿金是否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新法施行前,按当时的规定执行。我能否按当时规定,按我个人平均工资拿16个月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18-09-19 17: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7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你好!如果单位在发放你的工资的时候扣除了你一定的比例的因你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公司损失的话,单位的做的就是合法的。
    1、如果单位扣除比例超过了本人当月工资的20%就不合法了,如果不是扣除的因你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也是不合理的。现在单位扣除了后,你拿到手的工资不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的做法也是不合法的。
    2、你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辞职的,单位就不会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如果你又想解除劳动合同,又想拿到经济补偿金的话,你就只能依据其他的原因来解除合同,比如单位未给你购买基本养老保险等理由。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解决,该报案的尽快报案处理。毕竟车辆被撬车内财产被盗这属于盗窃案,属于刑事犯罪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