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001我家取得一个集资联建房享受的名额,挂我丈夫的名字。当时需要一次性拿出约10万元现金付给村里后才能取得房屋。(房屋已盖好,正待分房)。由于某些原因,我丈夫与他人签订了房产转让协议,把我家即可享受的联建房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规定所有该向村里缴的房款都由他人付,并另付4万元转让费给我丈夫,以后办理有关手续,无条件协助。当时只有我丈夫一人签字,我作为妻子未签字。此后,他人参加了村里的分房抓号,并付清了转让费和实际需支付给村里的房款和相应的利息等后,拿到了房屋,并装修后入住至今003左右,该房屋的房产证由村里统一办下,并交给了他人,名字是我丈夫和我的005以来,他人多次要求本人和我丈夫到房产登记窗口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当时卖房与现在的房价相比吃亏很大,所以本人在与他人协商过程中多次要求补偿3万~5万元,他人不答应,只愿象征性地万元。并要到法院起诉,要求我们配合其办理过户手续。有几个问题特在些请教各律师、在未取房屋所有权证前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那时我们还没有处分权呀、我作为该房屋共有人,当时未签字,是否也可认定该协议无效、真的要打官司,我胜诉的概率有多少?4、如果我胜诉,能取回我的房产吗?如果能取回我的房产,在还回他万转让费和房款及利息外,我还要作为补偿付给对方多少钱>

房产纠纷 2018-09-19 2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增加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地产共有人和增加的共有人;因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减少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地产共有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房地产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五)地籍图(原件二份);  
    (六)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
    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 房地产转让以下情形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眉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