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我们不知道那个房子的阳光非常差,卖家也没有告诉我。签合同的时候卖家就说有个8000元是开发商给他们的钱,问他们是什么钱,他们也含糊其辞,就写了个补充条款这8000元左右的钱是给卖家的。当时买卖合同上说12月腾房,但是那个时候贷款很难批下来,就一直拖到了2010年的1月,我当时租房子的房东开始天天催我搬房子,我没有办法就找卖家商量让他们腾房,他们就不同意(其实他们已经搬出去了),后来我们通过严肃的协商,勉强同意腾房,但是仍然逼迫我写了同意把补偿费给他们的承诺书才让我搬了进去。搬进去前看我好欺负偷偷搬走了几件家具家电,后来搬进去后我也发现家里浴巾架等,厨房的一些架子他们都拆走了,现在洞都没有办法补上。到了2010年6月,她让我去为他们签字拿补偿款有18000元,我不同意,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我怎么处理这件纠纷
房产纠纷
2018-09-2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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