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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近有一些关于财产所有权的问题,不清楚,想和您咨询一下,情况是这样的:什么是遗产。如果在和父母在同一院子里居住,由儿子所建的房屋,并且房屋所有费用都由儿子承担。这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背景:家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母亲无业,父亲当马夫。由于家境贫困,二儿子,在仅十四岁开始工作。在十七岁时,父亲因病,而丧失工作能力。大儿子,去参军。大女儿已嫁人,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纪还不,还在上学。这样,家庭所需一切花费,都由二儿子来承担。在1979,因要成家,在院子里建4平米的房屋。那时已5岁了。二儿子借款,请了几们朋友帮忙建造房屋。建好后,所有欠款,在婚后两,二儿子才全部偿还。如今由于扩建道路,要拆房屋,老大和老四说这属于遗产,所有权不属于二儿子所有?整个院子70平方米。父亲早已过世,没有留上遗嘱,但在母亲过世时,据大儿子口述留下有录相的遗嘱,请问如果他母亲说把所有财产包括土地面积,房屋面积都留给老大和老四是否合法。包括二儿子所建造的房屋,还有应有的土地的?

房产纠纷 2018-09-21 0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
    1、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6、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7、所需费用。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
  • 按照法定继承
    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只有孩子一人的,由孩子继承。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交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根据上述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负有遗产保管义务的,首先是存有遗产的人。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自己占有财产,死后这些财产应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保管。没有遗嘱执行人或没有继承人的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应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遗产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遗产管理人为保管遗产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应从遗产中偿付。所以,如果你先前确定好一个遗产管理人,事实上可以避免许多的麻烦。当然,没有确立的话,法律也给了相应的救济。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
    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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