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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了一个县城的XX快递公司,当时签订了一份协议,他们把该快递公司现有的办公场地交给我使用,他们一个月后搬离,现在已经半年过去,他们依然在和我合用一个办公地点,当时我们签订的协议上约定如果他们干扰到我正常经营,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为和他们合用一个办公地,只有一部电话,我的客户根本打不通我的电话,因为一直都占线,全部在接听他们的电话,我根本无法正常营业,而且我做了半年,一次派货的钱都没有给过我,导致我资金严重周转不开,我的员工全部辞职,使货物过分堆积,现在他们单方面违约将公司收回,他们的理由是根据合同约定我货物积压过多影响他们声誉,现在由于货物积压过多产生了罚款,我想请问是他影响我的正常营业,这部分罚款是否由他们支付,我因该怎样起诉他们,谢谢!

诉讼 2018-09-21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6个月的,发半个月。

  •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3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 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A、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合部义务。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赋予债权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换言之,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合同,则表明该当事人具有完全不受该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他来说已形同虚设。
    故此,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当债权人选择解除合同时,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  B、不适当履行。即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亦称瑕疵给付。
    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采取降价、修补或其他办法予以补救,只有在瑕疵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  C、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因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所以在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
    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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