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职工因公死亡,用人单位给予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请问应怎样在父母妻子子女间分配

劳动纠纷 2018-09-21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亡职工遗属的一种经济补偿,不能作为死亡职工遗产对待,其领取顺序为:
    1.有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半数;
    4.既无父母又无配偶的,按下列顺序发给:
    子女、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周岁的弟妹、其他供养亲属、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
  • 工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费用,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1.如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工亡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所有的赔偿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