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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离婚判决房屋归父亲,母亲再婚前有居住权。父亲已过世,房屋由其他继承人继承。现房屋面临拆迁,有房产没户口或有户口没房产的人都可以申请拆迁款或安置房。问题:拆迁款或安置房怎样分配?母亲的居住权在拆迁款或安置房中怎样体现?

继承 2018-09-22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安置房在安置时需计算安置房价格,与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款总额计算差价,并互找差价。
      如果是农村集体土上房屋征收。
    属于统一安置方式的,拆迁补偿款与安置房价格也是上述方法互找差价的。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有集体公共积累,在遇到征地拆迁时有些村集体会按本村集体成员按人头即按户口给予补贴或按户口补贴安置房屋面积,这种情况下视村集体补贴的多少,看要不要再贴钱了。
    但条件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补贴的话就是互找差价的做法。
      还有些地方没有统一建安置房的,安置时是重新划拔宅基地,地面上房屋用货币补偿形式让你自已建房。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那么,公房承租人怎么分配房屋拆迁款,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拆迁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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