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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律师,我父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子是在1992年买下来的,属于婚内期间购买的,应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吧。你说我父亲有权处理属于他的那一部分财产,那么请问律师,这房子的哪一部分属于他哪一部分属于我母亲呢?另外,您说他的侄女可以做他的监护人,但得他书面授权,那么这个书面授权的文书上我母亲是否还需签字同意呢?难道我母亲和我不应该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吗?他没有小孩,我在法律上是他唯一的孩子。谢谢律师。

离婚 2018-09-22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中对特殊情形下的继承案件做了明确规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且遗产未分割,继承人要求分割遗产的案件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可以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应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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