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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49年出生,13岁时母亲去世,撇下我及8岁的二妹和3岁的小妹,父亲再娶,3岁的小妹被送人,我和二妹随父亲生活半年后也不得不离开这个家独立生活,从此后我们俩在村里人的帮助下开始了艰难的生活。父亲再也没给过我们钱和其他的帮助,后来父亲又无缘无辜打了二妹一顿很暴力,致使二妹瘫痪了,为了给二妹治病我借了很多钱,父亲一分钱没拿。我们从此后基本上与他断了关系再无往来。继母到我家是带来两个女孩大的4岁,小点的1岁左右吧,后来与父亲又生了3个孩子,两男一女。15年12月父亲突然到乡里司法部mm们申请,要求我赡养他我看在他年迈的份上,我同意与其他子女一起赡养他,我的条件是轮流接到家里赡养他,因为我们两家只离8里地远,很方便,但父亲与他的孩子们不同意,非要让我出钱每月3百并报销以前父亲和继母的医药费,我不同意,也没这个经济能力。因为家里只有8亩地每年出租3000元钱。于是父亲把我告上法庭。我是个农村老太太,不明法理,请问我该赡养父亲吗,如何赡养,继母对我无抚养,我该赡养她吗?

继承 2018-09-22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不赡养母亲怎么办?
  •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以下就是赡养父母的相关回答。
    1、《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你父亲不属于此类人,他的生活困难是因为自己的恶习引起,你给钱反而是纵容了他的恶习,对社会也是不利的,他告上法庭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你父亲不属于本保护人之列。
    3、你的行为无论在法律上或是道德上都没有什么错,如果父亲来了给他卖点衣物、吃食,和他吃吃饭、谈谈心,争取让他戒赌。 最后说一下,你是一个孝子,但愿不要害了你父亲,你要是真的爱他,现在把钱存起来或投资,等到父亲将来老了或不再是因为赌博而需要你时,你有能力帮到他,这才是真正的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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