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尊敬的律师: 恳请您们的帮助。 情况是这样:我的生父因工伤去世,单位留给爸爸一套房子,是集体房子,房子分下来的当年奶奶就和妈妈签了协议,说房子代由妈妈保管,我是房子所有权的继承者。但是当年国家还没有房产买卖,也没有房产证只是生父原单位默认我妈妈为房主。 后来我妈妈带我改嫁,90年代生父的原单位说可以靠工龄买房子的产权,所以妈妈和继父两人用工龄花了6000元买了房子,办理了房产证,但是房产证和户口本上房子的户主都是妈妈一人(我当时小没考虑到让我当房主)。 今年继父突然提出想离婚,(未去法院)妈妈苦劝了一年多无果,但期间继父就从现在的新家(无产权的小产权房)搬出,并一直霸占着原来生父分的房子,想要据为己有。请问律师几个问题: 1、如果继父绝心离婚,房产的分配问题(我2012年刚刚结婚) 2、我妈妈和我奶奶原先签署的协议书否有效。 3、未上法院提出离婚前,我妈妈有没有权利卖了这套房产。 4、生父留下的唯一遗物就是这套房子了,奶奶家和妈妈无论也接受不了被继父和别人用了。怎么样我们才能保住爸爸的遗物。 恳请帮助,谢谢了 一

房产纠纷 2018-09-22 1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民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遗产,与继承人的户口性质没有关系。
    因此房产的继承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 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