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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在工商管理局查不出老总的企业营业执照……随后她如今不给大家发放工资大家应该怎么办?

调解 2020-11-25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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