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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主已经去世,未留下遗嘱,有子女三人,儿子在其他两名子女未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与拆迁办和开放商打成补偿协议,并拿走现金补偿21万,房屋已被拆。现在另外两名继承人该怎么办比较好?目前与拆迁办沟通没效果,开放商也不肯提供合同不肯配合。

继承 2018-09-23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此,该房产的一半应当由男方(即继父)的子女、父母、配偶继承,如果男方去世后女方未再婚,则另一半由女方(即母亲)的子女、父母继承。

  •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
  • 私房拆迁,只补偿房屋所有权人。目前有公证文书证实你外婆立下遗嘱,房屋由你母亲、舅舅、阿姨继承,因此虽然目前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但他们的继承权依然有效。与你户口是否在其中没有关系,但他们取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后应负责安置实际居住在房屋、户口在房中的人,包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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