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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2岁随母亲来我家随父姓,其母在他15岁去世,到22岁娶亲生子之后不养老人,现在已经14年不来往,可以解除父子关系吗?

继承 2018-09-25 1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儿子不赡养父亲,父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该行为是民事行为,不涉及刑事,因此,儿子是不会坐牢的。父子关系,不能进行脱离,也脱离不了。法院判决后,如果儿子不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财产,或者对儿子司法拘留。
    法律链接:《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继承权是和赡养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孩子必须要尽赡养义务,才能有继承权。他虽然改姓,但他们是亲生父子的关系是无法改变的。这不会受到影响。只要赡养就能继承,但如果没有赡养,且另有赡养人或另有遗嘱的,则无权继承。
    比如孩子父亲再婚,另有子女赡养,而前子女也并没有赡养老人,那么前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遗产按照继承法顺序,由再婚配偶和子女分配继承。
  • 如果是亲夫子关系,不可以解除,因为亲夫子关系是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是解除不了的。如果是养父和养子的父子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的。成年养子不尽赡养义务的,养父可与养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达成协议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达不成协议的,养父可以向法院起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养子给付生活费。《收养法》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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