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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爷爷和我伯伯各有一套房子,2000年我伯伯要重新盖房子就跟我爷爷换了宅基地。按说房产证也应该改相应的名字,我爷爷就把房产证给我伯伯让他代改。结果我伯伯只把我爷爷的房产证改上自己的名字另一个没改,也就是说两个房产证都是他的名字。过了几年我伯伯去世了,谁也没提房子的事。去年我爷爷想起来自己的房产证还在我伯伯那里就去要,结果我伯母不给说两间房子都是她的。律师我爷爷还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应该怎么解决呢

继承 2018-09-25 16: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 他办理。
    写上子女名字的好处是: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既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不少税费;
    2.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
  • 如果继承人继承合同的权利义务,最好和合同其他签约方协商变更自己为合同当事人,以后有合同的事方便联系和协商。
    如果不改签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只是将来履行合同事项时可能有些麻烦。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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