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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七年,男方死亡,二人无儿女,无遗嘱,男方儿女对女方有什么法律义务,男方的抚恤金、丧帐费有女方继承权么?

继承 2018-09-26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分割财产只能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但无权继承死者的遗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被继承人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遗产通常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法定继承的话先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通常均分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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