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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父亲的私生子,父亲如今病重即将去世,所以以下问题急需解决。问题一:父亲的房产我是否有继承的权利,那是他与我同父异母的哥哥的房子,但我父亲却从未有任何口头与书信说房子赠与她们,现如今哥哥已经去世多年,剩下嫂子和她的女儿。那房子的一部分本是我的父亲留给我的,但是几年前嫂子不顾父亲的反对硬是在原来已经合伙建起的平房又往上搭建了两层。虽然父亲极力的反对但还是无力阻止,她的做法是否合法?问题二:她不知从何弄来的房产证,房产证的真实与否跟办证过程我父亲一概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这份房产证是否真实有效?问题三:父亲老早就已经丧失了劳动力,可她却从未履行赡养的义务,父亲今年因病重辗转了很多家医院都无法能完全治愈,前段时间医院说要转到别的医院治疗,可嫂子就在转院的当天突然销声匿迹,手机关机,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可以联系到她,当然,她是逃避转院的治疗费去了!导致父亲没能及时的转院治疗,已经拖延长达两个星期!她这样的做法是否已经对老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三:十几年来她将房子下面的门面向外出租,这些年来的收入已经达到了十几万,我的父亲是否对这些向外出租而收到的租金也有利益?然而,她将这些年来所收到的租金占为己有!父亲是否应该上诉,讨回我父亲应得的利益?!问题四:父亲知道自己时间不久已经留遗书于我,房产的分割父亲的意思是分于我一半,我作为私生子是否能安心继承这份遗嘱?

继承 2018-09-26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 您好!父亲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您们无权干涉。但是,您的父亲没有权利任意处分您们母亲的遗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说6年前老人将拆迁款赠与二儿子,由于您母亲还健在,他们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们的财产,因此并无不妥,您们不能再对该拆迁款主张权利。
    现在的关键主要在于您母亲去世后的遗产问题。您母亲去世后,她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1/2,这一部分由您的父亲和其余的2儿3女平均分配,您提及您父亲将所有的财产单独处分,这是不允许的。
    但是,您们也无权要求平分属于父亲的存款份额,因为财产是属于他的。
  • 关于房产遗嘱,有几种继承方式,《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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