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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房,原承租人(外祖父)去世,同一户口只有我自己,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子女(舅舅)有没有权利干涉该该房屋的拆迁。

拆迁补偿 2018-09-26 16: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现在是政府征收,
    补偿是补偿房子的产权人,不是户口。
    没有影响。
    目前的补偿政策是首先考虑房产的价值(面积、单价),俗称数砖头。
    仅仅对于困难户,无处居住的,如按房产价值补偿,仍然是人均面积不足某一标准(可能15~22平米),才考虑居住人口补偿,俗称数人头。
    (必须经过内查外调,确认他处无房,并居住在被征收房产内,还要公示。)
  • 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能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吗? 首先,申请拆迁行政裁决的前提条件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没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即只有在双方没有达成书面的可供操作的拆迁补偿协议的条件下,才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其中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包括搬迁期限、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这些问题若未能顺利达成协议的,作为当事人的拆迁人及被拆迁人均有权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
      其次,拆迁人、被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也可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这里的当事人当然包括被拆迁房屋承租人。
  • 拆迁安置补偿与户口有无关系  根据《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要素是产权。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关键是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人口不在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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