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如下:我在某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当天就签订了居间合同,原本最近就该签买卖合同了,但是多方查证该中介加盟店可能会关闭,但是中介方一直未提及此事,我们联系了卖家,卖家表示也不知情,昨天我们再次找到中介,中介却说最近他们要装修,需要我们去其他分店签订买卖合同,我们猜测将来可能都找不到我们所交涉的中介人员,对此我们与卖家是否有权利更换中介,原来的中介公司需要付费吗?并且我们已经与中介签订了委托协议,委托他们买房!

房产纠纷 2018-09-26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其他方面: A. 加盟时要亲自到贵公司签合同吗?需要什么证件? B. 比如货品安全及经营费用等方面的问题,你应根据行业共同现象加以判断是否合理。 C. 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 D. 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
    3. 识破加盟骗局技巧 1) 试着在百度、谷歌里以服装加盟项目名称加骗子两个字搜索一下。 2) 骗子公司多采用诱导式,以小猫钓鱼的方法引你上钩。比如:赠送小礼品,减少服装加盟费,返现金,返装修费等伎俩。包赚不赔的买卖、一劳永逸的投资,“零风险高利润”是不折不扣的“诱饵”,“零加盟”你敢去吗?“免费”仍需投入30万,加盟费转嫁到产品上,加盟费变身为“10元管理费”。 3) 参观“样板房”最常见,也最隐蔽的圈钱陷阱。一定要看你准备加盟的服装品牌的生产车间(或工厂),无论他们把厂址和库房说的多远,都一定要去看看!不要听服装加盟主介绍,自己去找一个经营了一年的加盟商, 4) 你要警惕“来者不拒、”稳赚”项目是个圈套,若对申请人不加考察,只要当场交加盟金,就可加盟创业,免特许经营费或特许经营费极低,不少特许方用特许经营费用少、资金“门槛”低来吸引申请人,承诺短期回收成本有特许人承诺只需交几万元加盟费,就负责帮助加盟者提供业务培训并负责广告投放和店面装修,只需半年内就可收回成本,并迅速赢利,甚至每年数万元的纯利。这正是个危险的信号;特许加盟商,要求不“苛刻”不加盟。 5) 警惕合同陷阱、圈钱陷阱、法律陷阱这三大陷阱。合同漏洞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承诺可以收购加盟方的产品,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
  • 跳中介通常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买方看房时签了《看房确认单》(《看房确认单》上有买方跳开中介与卖方私下成交,买方应当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看了房以后,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
      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的原因可能是其它中介公司不收或少收佣金,也有可能是通过其它中介公司谈下来的成交价格更低一些。
    如果是前一个原因,毫无疑问买方应向前一家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看房确认书》也具有约束力,买方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诚信原则因而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后一种原因,买方实际上是按新的交易条件达成的合同,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少付佣金,所以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中有买卖双方跳开中介私自买卖要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的内容)后,为了规避中介费,买卖双方先协议终止合同,再跳开中介直接成交。
    但《居间合同》不只是一个买卖合同,还包括居间合同的内容,即使买卖双方终止了合同,也只能终止买卖合同,不能终止居间合同,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仍然应当向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 居间协议,实际是由中介进行操作的。  签订该协议时交付的款项,一定要注意是订金,还是定金。  签订居间协议后所交付的一般属于定金,一方违约后定金存在没收或双倍返还的效力。
    因为居间协议仅是对房屋买卖内容的简单描述,若双方在买卖合同签订时,无法针对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则属于不归责任何一方的法定事由,这时可以主张定金返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