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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郊区农村宅基地,只有农村建设用地审批件,审批件的申请人是我妈妈,但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由于我家有两个儿子,我是大儿子,这块宅基地上的房子只有我一个人住,我是房子的户主,户口本上只有我的名字,请问这房子如果拆迁,我是被拆迁人吗,被拆迁人是我妈还是我呢,如果想变成我的,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谢谢

拆迁补偿 2018-09-27 2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需要明白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包括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土地的区位补偿价,因此,土地证未过户会影响区位补偿价的取得,  
    3、国有土地上房屋,一般不考虑土地因素,主要评估房屋的市场价值。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
    1.5-2%;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成交价的
    5.5%(满5年免交)----办理赠与公证后没过五年也可以免交。  
    3.个人所得税●成交价的1%  
    4.交易手续费●6元/M2;  
    5.转移登记费●80元/件  
    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50元左右
  • 买个人宅基地盖的房子能办自己的房产证。但注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要具备法律效力才可以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 房产证办理土地证:
    1、房地产权证办好后,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下是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首先须由小区原开发建设单位携该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证、地形图等资料办理土地分割备案登记手续。土地分割备案登记后,再由住户或原开发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受理处现场办理所住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
    3、建筑物所在地勘测定界图(原件两份)(向土地原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索取)。
    4、分割宗地情况申报调查表(复印件)(向土地原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索取)。
    5、属二手房交易的,需提供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地产交易合同、契税发票等。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7、现场填写个人城镇住房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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