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昆明一工厂员工,现公司经营困难,公司高层做出如下决定:撤销公司一下属部门,【在做出决定前把该部门的设备以组赁方式让公司一全资公司全部拉走】被撤销部门人员向一工厂全资公司和一控股公司分流,如果员工不去,带感三月,期间工厂安排二次工作,再不去,解除劳动合同,【该决定未证求员工和职工代表意见】我签的是长期无固定期合同,我该怎样维权,并收集哪些证据,如果收集不到证据,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8-10-01 1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式期内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依法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不履行仲裁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申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