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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个员工已经过了两个月的试用期,不过老板觉得还要考核一下,所以就没有给她转正,现在又过了一个月了,想请教如下问题1、如果员工到时候自动离职,她要告公司的话,要赔多少钱,2、如果到时候公司与她签合同,合同期限怎么写。如果是写当天签合同的日期起,到时候员工离职的话,她如果要告公司在她进公司起那个月没跟她签合同的话,会有效吗?到时候公司是不是有得支付赔偿金3、如果到时候员工拒绝签订的话,那公司要赔多少钱,是不是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都要赔?

劳动纠纷 2018-10-01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员工要告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可以协商补签,或者赔偿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也就是说经济补偿并不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判断的,而是根据实际工作的期限。单位给员工缴纳的部分社保和公积金,不包括在经济补偿金中。
    员工个人工资中扣出所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包括在经济补偿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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