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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定:培训学习结束后,受训员工辞职,在接受甲方每次提供培训结束后的第一天计算为培训工龄。其培训工龄在一年以内须向公司交纳全部培训费用;如二年内辞职应向甲方交纳公司担负培训费用80%;如三年以内辞职应想甲方交纳公司担负培训费用60%;如四年以内辞职应向甲方交纳公司担负培训费用40%;五年后则可免交培训费用;若连续多次参加培训的员工提出辞职,按培训次数累计的培训费计算。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亦照此办理。本人在单位工作两年半,参加多次培训。并未违反单位任何规定和纪律,只因态度不好而被辞退。现我回单位办理离职相关事宜,单位不但没有给我补偿而且让我交纳培训费一万多元。请专家帮我分析这合情合理合法吗,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 2018-10-02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首先,要看当初劳动仲裁时候的仲裁书的内容,详细了解情况 其次,对于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争议事项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
    3.劳动争议事项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规章制度通过程序和公示程序的相关证据。
    4.其他与劳动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全部举证责任。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再次,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都还是有效的 很多请求也不是说对方提出,就能得到主张,还是要看证据等的情况 建议还是拿齐资料,详谈以找出对策
  •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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