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A公司为机电工程劳务发包人,B公司为劳务承包人,本人为B公司的转承包人即实际施工人,A公司施欠B公司数百万工程款(已审),B公司无法支付给本人,如果起诉A与B,是否适用法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解释中的发包人能否理解为劳务发包人A?谢谢!

建筑工程 2018-10-03 0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包人合法分包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须经发包人同意;  
    2、其分包的只能是部分工作,而且是非主体结构的施工;  
    3、相对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
    2、3款以及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都列举了"违法分包"的情形,尽管具体表述略不同,但法律与行政法规对"违法分包"行为的界定基本是一致的。"  违法分包"主要指以下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行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一、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涵义


    1、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2、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3、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阜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