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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售楼处沙盘的误导我们买了一套房,合同签售楼处不给我们看合同条款,等到付完首付才看到开发商在合同中加入了所谓的甲乙双方的其它约定,其中都是霸王条款,对我们消费者很不利,请问我们能否请求撤销合同?当时不签合同开发商不肯退钱给我们被迫签了合同,现在又发现了更为严重的噪声问题影响居住,买房才几个月,我能申请撤销合同退房那会首付款吗?

房产纠纷 2018-10-03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商品房认购意向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它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次,您与开发商在签订认购书的过程中,在保证认购书中约定的交易实质性条款不得变更的前提下,应依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以及公平原则,对认购意向书未约定事项进行协商,使买卖合同得以顺利签订,否则即构成违约。
    因此开发商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开发商违反认购意向书约定,拒绝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承担《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一、开发商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但是能不能解除不是他说了算。
    二、这里开发商的理由究竟成不成立的,要分析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条款中,有写到:购房者XX天时间内不接房,致使开发商无法交付,开发商获得单方面的解除权。类似这样的内容,那么属于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开发商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
    2、如果没有上述条款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只能在出现法定解除条件下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这主要是涉及到法学理论,具体就不解释,分析案件的情况好了。
    开发商在这里是不具体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是他是债务人,而购房者也履行了主要义务(付款),这时拥有合同解除权主要是债权人(购房者)而不是开发商。开发商之所以笼统地以:“按《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合同无法履行”来解除合同,是因为他没办法找到理据。
    三、其实开发商要与消费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这和庭上审的内容是一样的,但他不在庭上提出,而是私下解除合同,也不敢说违约,足以说明他理亏。
  • 根据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网签是办理房屋过户的前提条件,但是网签与否并不会对房屋买卖双方已经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产生影响;如果已经签订网签合同,而网签合同的约定与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约定不一致,一般以对外公示的网签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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