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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您为我提供法律咨询。以下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事实;原告:物业服务公司,被告:我(业主)。一、我于2005年10月在广东湛江购房时,从国家有关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海洋花园总平面规划设计图》、《海洋花园效果图》及已建好售出的商品房设计得到证实,该居住区已于2005年8月竣工,其环境是达到三级A等的标准。在既没有看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又没有看到临时管理规约的前提下,因相信物业服务公司、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住宅区是按三级A等的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每月每平方米1.12元”;“先签‘主业公约’进场装修,正式入住后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在业主公约上签名。该业主公约是只对业主有法律约束力,对开发商、对物业服务公司却没有约束力。既没有按规定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对业主提供服务的责任与义务及提供服务的内容与质量标准;也没有按规定约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及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内容和标准。该公约没按规定说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也没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的合同明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依法享有所有权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属于开发商所有的部位和设施设备。物业服务公司一贯以来,以没有与业主签订过物业服务合同为由,又以“业主公约”没有约定其对业主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质量标准为由,拒绝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却以“业主公约”对业主有法律的约束力,强迫业主按原口头约定的三级A等的标准每月每平方米1.12元缴物管费,接受质价不相符的服务。二、物业服务公司协同开发商于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后的楼房进行违建;并且擅自对区域内业主依法享有所有权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改变用途,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㈠对已竣工交付使用后的楼房进行违建违改,在原九层的基础上加建第十、十一层。因违建违改,造成住宅地基下沉,住宅的地面、墙面、房顶被拉裂;造成加建层把三楼住宅的排烟管堵死;造成加建层的污水通过空调水管明排放于三楼露台。㈡在垂直通风道(天井)违法建筑两层楼,玻璃板楼面加盖不锈钢管架就建在三楼业主的窗前。因垂直通风道的楼面长期积水,又因违建破坏住宅外墙,以致三楼住宅墙体受潮,墙面鼓起、开裂;因墙体潮湿,家具、物品发霉变坏、生虫,住宅内到处是一股霉味,根本无法住人。由于住宅内潮湿,蟑螂多得杀不完。㈢把住宅幢首层架空绿地改变使用功能,建成餐馆、地下车库入口;并允许商铺餐馆的经营运输门(窗)开在区域内。经违建违改的住宅区,直接严重影响到业主的居住环境及安全。车辆在住宅单元门前行驶,单车摩托车占道摆放,业主出入与车辆混行、抢道;商铺餐馆把住宅区域内作为其人员货物混杂进出及弃物垃圾的转运站,占业主的通道;餐馆的噪音、废水、废气、废热、弃物、垃圾等等时刻都在扰民,整个居住环境恶劣。业主自行车被盗已是常事,封闭式智能化管理服务等级三级A的住宅楼,已变成是大杂院。㈣因在垂直通风道违建,从外墙把三层楼以下的楼梯间窗堵死,使安全楼梯不通风、不采光、不排烟。如果发生火灾,业主根本无法通过安全楼梯进行安全疏散。㈤把二层商铺的疏散门开在业主的楼梯间,不但占用业主的公共部位,而且造成商铺部分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不*****设置,如遇紧急情况业主难以安全疏散。㈥将部分物业管理用房改作成开发商专用的楼梯间。业主现在居住环境与政府批建及通过竣工验收的环境,根本不一样。与购房时的环境截然不同。三、物业服务公司以虚假资料申报骗取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房产纠纷 2018-10-04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广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广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办公楼(写字楼)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5元;   三级:每平方米10元;   四级:每平方米6元;   五级:每平方米4元;   
    (二)商场(商铺)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8元;   三级:每平方米11元;   四级:每平方米5元;   五级:每平方米
    2.50元。   上述收费标准为综合服务收费的最高标准,物业管理公司须按广东省物价局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凡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相对减低收费标准。   获得省以上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按省规定上浮幅度上浮。获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10%。   工业区(厂房),各类按优质优价原则确定收费标准的,其成本利润率按不超10%核定,商场比写字楼收费标准提高幅度不宜超过50%。   住宅小区(楼宇)内符合规划要求的办公、商业用房的收费标准可高于同类住宅,其中多层建筑办公用房不宜超过100%;商业用房不宜超过200%;高层建筑办公、商业用房不宜超过50%。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协商确定后,报分管物价部门备案,并需领取《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和按规定进行收费年审。   上述收费标准已包括代收水电费、上门收垃圾、防盗门维护等专项服务。
  •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违约;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那么,物业管理费用如何收取,  物业管理费用如何收取:  我国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三种价格,下面逐一说明:  
    1、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有: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  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以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实行经营者定价的有: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政府物价部门也无统一收费标准的,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协商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上述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收取办法不论是如何确定的,都应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文约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都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一般为6个月)向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及支出帐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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