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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通过继承或赠予得到的房子买卖过户给我的话要再交20%个人所得税吗父母通过继承或赠予得到的房子 买卖过户给我的话要再交20%个人所得税吗

继承 2021-02-27 1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的。房产在继承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只需要缴纳房产评估值2%的公证费。如果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则视为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包括以下几方面:卖方需要缴纳的费用:印花税:房款的
    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全额的
    5.5%。
  • 依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而获得房产的,是不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如果继承房产后再行出售,就属于二手房买卖,需要按照二手房买卖的规定纳税,对于卖方来讲,如果转让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不满2年,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和
    5.6%增值税,如果转让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已满2年,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已满5年而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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