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女方想要与男方离婚, 但已有身孕,于是想要打掉孩子,但男方说如果女方愿意把彩礼钱返还男方的话就同意打掉孩子并离婚,不然就不同意。请问女方坚持打掉孩子,在要求男方离婚会不会有什么不利?再有男方要求的返还彩礼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 2018-10-06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还彩礼一般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是行为人以男女双方订婚或者结婚为目的。
    如果是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您的情况属于哪一种?不同的情况需要区别对待。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估计是有点困难。既然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过,那么除非男方能证明给的彩礼太昂贵导致其生活困难,否则彩礼一般不返还,但是如果男方还能够证明女方式存在骗婚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依法起诉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习惯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河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