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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追尾交警判对方全责,拒不赔尝,无伤亡,车辆受损和误工还有什么能赔偿的?

劳动纠纷 2018-10-08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被追尾后,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汽车追尾事故的赔偿一般是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是对关于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列举式的规范,而列举式立法模式因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会产生滞后,很多社会新事物,并未及时的补充进法律体系内。虽然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未列入车辆贬值损失,但其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财产损失的范围不仅仅是第十五条列举的内容,只是明确了列举的内容是支持的。
    而车辆贬值损失恰恰是未进入列举项目但又属于第十四条规定的财产权益损失。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理由如下:  
    1、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2、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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