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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车主,将车出租给私人,租车的提供的驾驶证是假的(当时未发现,事后才发现),后面承租人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了人,他逃跑了。现车子被交警队扣押,请问我作为车主承担什么责任、多少责任?与伤者协商,他索要过万元,本人难以承受,如果放弃不要车子了,伤者如果要告上法庭,请问是否要赔偿呢,赔偿多少呢

劳动纠纷 2018-10-08 2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如果司机与车主是雇佣关系,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如果车主只是将车出借给司机并无过错,车主对司机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
    1、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的;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3、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6、未携带驾驶证的;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
    8、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9、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
    10、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
    11、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12、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13、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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