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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父母双方以1:4的比例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支付房贷。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如果涉及后续的财产分割,该房屋是否按照双方婚姻关系的50%比例分割?

离婚 2021-03-21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
    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 《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等。
  • 这种情况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款可认定为是出资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房价上涨等情况导致这部分财产所增值的部分也归出资父母的子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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