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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问题:我因限购影响采取补缴纳税证明形式买二手房,过户存在一定风险。卖房有贷款未还清,需借钱先还清贷款后再与我交易。我担心因为我补缴纳税证明的原因无法顺利过户,卖方提前还款所产生的不利后果或经济损失可能要求我承担。我问律师:我如何规避风险?在合同中如何做特别约定?补充条款:卖方确认其起前还款的做法与买卖双方的房产交易无关,如房产不能过户,无论何种原因,买房均无需对卖方因提前还款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负责。这样补充一下,可以完全避免风险吗?

房产纠纷 2018-10-10 0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卖方存在风险概率较低,一般分两种情况:
    一、买家全额付款,这种情况卖家可以说没有风险,一般交款后马上过户,两者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对于卖家来说,房款已经拿到,交易已经完成;
    二、买家需要走商业贷款买房,这种情况卖家需要注意一下环节即可:
    1、签购房合同时,把买房贷款金额以及最晚付款时间写清楚,违约条件明确;
    2、收到首付款当天去房地局过户,同时和买家去银行、担保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审核清楚合同真假,签订时一定要在银行或者担保公司进行,银行会把贷款直接放到卖家手上,所以在银行留的一定是卖家的银行账号;
    3、尾款到账时间一般是7个工作日内,如果7个工作日内没有到账,要及时询问情况。
  • 一 . 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二 . 调档
    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如果委托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三 . 验证
    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房产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四 . 签约
    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五 . 签订中保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六 . 交款
    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
    七 . 过户
    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 在二手房买卖中,房主有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买家往往无处可查。在规避此类风险时,多数人依赖于公证。而实际上,公证只是将房屋的一些行使权力授予买家,而产权归属的性质并不会发生改变。
    也就是说,万一房东有债权债务纠纷,法院将该房产冻结,而买方即便是已经缴交房款,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无法证明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为尽可能避免买家出了钱拿不到房子的风险,,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应该详细约定好具体的违约责任,如果碰到房主反悔不卖的情况,可以按照购房合同来处理。
    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应明确付款的程序、具体违约的条款等。最关键的是,买家垫资帮房主还贷,一定要在银行柜台操作转账,银行转账签字由买方签字,银行转账回单买方保留,并且要确认这笔钱房主用来还款了(以防移作他用)。
    然后要求房主写收到垫资款的收据等。另外,买卖双方还要在合同中约定,办理过户时,房主应配合买家办理相关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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