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与元月12号凌晨1点在河南省南阳市区的一个车位上停放,这条路段总宽有20米左右,中间有花坛隔离,每隔几十米都有进入左车道的岔口,当时我的车停放在右边车道的一个停车位上,从后视镜向后面看,确定后面没有车后然后打着左转向,向花坛岔口缓慢行驶,想到达左边车道进行掉头,当我车头快走到花坛口时,后面一辆小轿车沿着花坛边缘飞奔过来,小轿车右大灯撞在我的左司机门中间,导致小轿车大灯破碎、引擎盖、保险杠损伤,我的车门变形,泥瓦壳损毁,双方人员都没有受伤。当时轿车撞到我的车以后,因为轿车速度高,惯性导致轿车冲撞以后又冲出去一截,轿车车尾停在我的车灯前面一米处。我清楚的看到前面小轿车从司机门下来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与我争吵。于是我拿起电话报警,因为对方是当地人,召呼十几个朋友过来与我争吵。当事故大队过来时,小轿车司机没有踪影,代替他的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孕妇。(事后才知道是她的妻子)现在轿车方于案发两天后已把车开出去修理,我的车至今还在交警队扣留,元月21号接交警通知做了备录。今天已经第12天啦。请问交警队扣我车的最大期限还有多久?我的责任有多大?

房产纠纷 2018-10-10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处理部门确定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的,需要机动车主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针对第三者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先于理赔,超过限额部分从商业险给予理赔。

  • 一、交警为什么可以扣留交通违章事故车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上述规定已经不适用,交警不得以当事人未支付医疗费、赔偿款为由扣留事故车辆,事故处理中很普遍的交钱才放车的做法是违法的。  另外,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同时,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事故车辆;而且,在检验、鉴定结束后五日内就应当发还给当事人。  
    二、法律规定:交警为什么可以扣留交通违章事故车  
    1、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3、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 发生事故交警扣车的依据是《道交法》的第七十二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3天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这个约定完成的时候不能超过20天。
    超过20天,必须要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而且最长不能超过60天。
      鉴定结论出来以后,交警会在2天内将这个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3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可是重新鉴定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提出重新鉴定,这个结论就生效确定了,确定的5天以后,交警蜀黍就会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车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