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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我姑姑有居住权,如果我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我能要求我姑姑搬走吗?

继承 2018-10-10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二、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
    1.卖方:
    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权证》原件、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结婚证、未婚证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买方:
    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个。
    3.办理流程:
    ①、双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②、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③、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④、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⑤、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⑥、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⑦、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⑧、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⑨、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⑩、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
  • 房屋所有权或称房屋产权是购房者最关心的。这一权利的取得标志着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已告完成,那么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何时发生呢?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事人只有办理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形式上,购房者取得的房产权证即为其所有权证明。这与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要式行为、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要求是相一致的。  所以下列两种情形法律效力不同:(l)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在转让方手里;因此,购房者在此种情形下应与开发商及时联系,协商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事宜,及时取得所有权。遇到拖延或明显违约不办理的,应按合同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房屋买卖双方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买方已取得产权证的,即使双方尚未实际交付房屋,买方未实际占用、使用该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也发生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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