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没有将房产过户或更名的权利

房产纠纷 2018-10-11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的一半属于先死亡一方的遗产,由先死亡方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后死亡一方及其子女、父母)继承,另一半属于后死亡一方的遗产,由其现在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这个继承问题比较复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 你好,夫妻直接的离婚协议仅对夫妻双方产生拘束力,在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并对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双方实际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虽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但是这里不能单独引用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未办理变更登记不产生归属变更的规定,我认为这个协议已经对财产的归属有了安排,房产的产权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结婚婚姻法关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但并未强调约定房产归属时效力如何)的情况下,本案中房产权属已经发生变化了,这个时候再复婚的,应视为一方婚前财产。
    但未防止将来发生争议,可以先行办理过户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渭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