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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岁时抱养给了姑姑(已于2012年去世),姑父1982年去世,姑父去世后,亲生妹妹也抱养给了姑姑,也就是我们亲生兄妹先后抱养给了同一家人,(妹妹 一生未婚,也无儿女),2013年10月妹妹因车祸死了,她的遗产谁能继承?她的生母有继承权吗?我和生母谁更有继承权?

继承 2018-10-12 02: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继承问题上,亲兄妹是第二继承人,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妹享有继承权。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亲兄妹是第二继承人,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妹享有继承权。
      继承顺序: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0条)。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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