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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前可以签离婚协议吗?

离婚 2021-04-03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中分割房子等财产,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也是有效的,因为双方有可能是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约定的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只要此份财产分割协议完全是双方自愿的,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婚内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是婚内强迫签订的话就无效。
  •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不能反悔。但是,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形,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在与对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二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自发现起2年内请求法院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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