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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顶层房屋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了定金2万元,现不想买了,请问要怎样退回定金签了顶层房屋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了定金2万元,现不想买了,要怎样退回定金

房产纠纷 2021-04-04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
  • 出于不想继续购买的原因,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 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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