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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7月5日在上班途中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伤,现已认定为工伤。今天公司叫我去做鉴定,但是我到公司后,公司卫生部的人说我没有取内固定,建议我取了内固定后再做鉴定,(当然我自己要求现在做也可以)。我想问一下:是现在做鉴定好,还是取了钢钉过后做好?我要明年7月份才能取钢钉。请问做这个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另外我做这个鉴定是什么鉴定?(伤残鉴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纠纷 2018-10-13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劳动者因工伤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该从何入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先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当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则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交一定的资料,其中就包括工伤认定的决定。可见只有在被确认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的前提下,才会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2.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3.提交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除了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外,还要提交相关的工伤医疗资料,其中包括工伤诊断证明,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  
    4.对鉴定不服的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另外,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也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你好,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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