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与公司签订的一年的合同,口头约定前三个月是试用期,(公司人事不给填写时间,说是报给总经理时商定工资后一起填)满一个月后我提出辞职,公司未批,理由是我在签合同时签了在公司工作一年的保证书。保证书内提到公司给个人进行特殊培训,不满一年公司不付任何费用。此合法有效吗?并且,公司进行的不过是岗前培训,时间是三天在公司内进行的而且公司也没为我支付任何培训费用。公司合同内还规定若要辞职需提前两个月通知公司,到期后公司批准后方可辞职 ,否则需支付公司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请问这个规定合法有效吗?此不是和劳动法相悖?另公司还收取工作押金 和工作担保等 。我怎样才能有效快速的辞职、?应注意什么呢?之前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又应该怎么处理呢?要当面销毁两份合同吗?辞职时公司若不及时清算工资我又该怎么办?请详细回复,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0-14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被胁迫、欺诈利诱、订立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2、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处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第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
    3、未满16周岁的才属于童工,用人单位(除艺术类特殊单位外)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属于违法。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湖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