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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股份制公司工作,现在要为之前合同到期的同事续签合同,在合同封面上的甲方工作起始时间是填写 续签合同的时期还是 员工之前正式工作的时间。

劳动纠纷 2018-10-15 1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员工与单位劳动合同续签问题,应该在合同截止日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一个月的,中间这部分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 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辞职,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 1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到期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否则应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如是单位不同意续签,对2008年以来的劳动期间在6个以上不满一年可得到1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如事实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仍未签合同,从第二月起应双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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