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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2年12月28日向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今天单位通知我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但要求我按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为由缴付单位发放的津贴,(该津贴从2008年开始发放,发放文件规定在合同期内每月发放500元)。请问:1、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到期还是合同期内?(单位说退休之前都属于合同期内);2、津贴文件上只有合同期内符合条件每月发放,并未提及退回津贴的条件;3、2012年7月份单位未曾征求本人意见即通知我外出学习一个月并已取得资格证,单位要求我退回取得的资格证或缴纳培训期间的费用,(外出培训无任何协议或规定)。以上三个问题,请给予回复。谢谢!!问题补充:如果单位以未退回津贴费用及证书(或培训费)为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因为没有离职手续就无法就业,这种状况是否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0-15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企业,辞职需提起一个月写辞职申请,经直属上司同意后,在离职的前一天或当天,他们会给你一张离职清算表,你需要找行政后勤部签字。
    确认你的办公用品是否破损遗失,以及是否需要赔偿罚款等,然后你需要找财务部主管签字,确认清算你有无欠公司的款项,然后你的领导也签上字。
    签完后人事部会计算你的工资,一般离职后的下个月会打到你的卡上,有些也会当天结算。因辞职发生争议,经有关部门仲裁后,辞职申请人凭裁定辞职的仲裁文书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辞职手续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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