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2011年9月份上班发生的工伤,现共完成二次手术,基本康复,住院手术费用都是公司缴的,工伤鉴定九级,今年47岁,工伤前月薪4仟,但工伤期间工资公司一直都没有发给我,也跟公司要了多次,说工伤好了一次给我,但现我回公司上班,工伤期间的工资月薪只发给我2仟元,合同已遇2012年10月到期,到现在也没签新的合同,想跟公司一次性解决,请问专业律师公司能理赔我多少?

劳动纠纷 2018-10-18 1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以及申请停工留薪期确定停工留薪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他工伤赔偿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以及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具体金额。
    如有社保则由社保资金按参保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实际工资高于参保工资,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如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社保则全部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协商赔偿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符合工伤住院服务规定标准的,予以报销。
    工伤住院诊疗费,是治疗工伤费用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1,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2,试用期过了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应视为你已经转正,公司不能延长适用期的,公司应按试用期过了的工资标准发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定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