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破产企业内退职工,应聘到XX医院工作10年了,合同都是每年年初签上一年的合同,没给买保险,,我现在想要辞职,我能得到每年拿1个月的工资补偿吗?但是2008年底我在原企业办理了正式退休,请问我在退休之前在XX医院连续打工5年,有补偿吗?退休后连续6年还是在那家XX医院打工也有没有补偿?

劳动纠纷 2018-10-19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
      目前国家、省对缴费年限的统一规定尚未出台,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样,例如:武汉市的医保政策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看本人医疗保险已缴纳了多少年、是否符合那时政策要求的缴费年限,如缴费年限还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需按规定的标准补缴。
  • 您已经退休了,如果已经按照法律规定领取退休金的,那么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您在退休之后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既然您已经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的调整,那么在您辞职以后,不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您是无法获得补偿的。
  •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