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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递因发货人当天停电,也就是8号发货,然后单号混乱,11号到青岛市南7部,现在14号给快递公司打电话,他们说找不到快递,联系卖方说只能赔偿我买的时候的价格,也就是79元,从发货8号到现在14号什么都没有我的快递因发货人当天停电,也就是8号发货,然后单号混乱,11号到青岛市南7部,现在14号给快递公司打电话,他们说找不到快递,联系卖方说只能赔偿我买的时候的价格,也就是79元,从发货8号到现在14号什么

消费者维权 2021-05-01 20: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快递公司需要承担物品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法律规定: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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