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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和承租人在2014年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之后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现在承租人不想继续租赁,一个月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是否赔偿承租人一个月的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21-05-03 12: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二手房违约金赔偿的规定,由于通常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即使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依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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