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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叫我停止工作,现在又要缺勤处理,这是合理的吗?

综合法律 2021-05-03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旷工的处理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相关知识:
    1、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而不出勤,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国企的普遍做法是旷一扣二(一些省市劳动部门对此有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以除名。
    2、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旷工不假不出勤,可能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主张赔偿损失。对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合同天数的,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款规定解除合同。
    如果因为旷工离职的,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旷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后,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工资结算,不能够拖欠工资。
  • 你好,可以起诉的,具体案情可以面谈
  • 你好,你在公司工作了多长时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至于未完成工作扣工资一事,需要参考公司的相关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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